以下为跨境电子商务这类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的出口内容:
7月1日上午8时,一批去往日本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货物,由北京首都机场海关快速验放离境。以往,这类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的出口,只能以一般贸易或者以快件、邮件的方式出口,不仅手续相对繁琐,耗费的时间和成本也相对多。
为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外贸促稳提质,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本次新规新增两个监管代码“9710”、“9810”,分别对应“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可以“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享受海关“允许转关”“优先查验”“便利退货管理”“验核系统自动比对”等优惠政策,实现全程通关无纸化,申报更加精简便捷。
这次推出来的新政策,为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的出口,增列了专门监管方式并配套通关便利化措施,释放了国家积极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的重大利好,有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
此外,新政策还充分考虑到了跨境电商小微出口企业单票价值低、单量大等实际情况,免除了企业必须在出口前单独包装并贴好面单的问题,同时为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了申报便捷通道和简化申报等便利化措施,不仅需传输的单证少了,申报的项目也少了,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与此同时,新政策把跨境电商的数据从传统一般贸易出口中精准地识别、统计出来,将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提供数据支持,此外,新政策还将对接广交会、进博会等重大展会,通过广交会等线上成交的货物,可通过新的监管方式通关,享受新模式带来的通关便利。
助力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当前全球疫情正在持续蔓延,传统外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跨境电商成为未来外贸业务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今年1-5月经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货物总值717亿元,同比增长20.9%。此次海关总署推出的新政策,全力支持出口跨境电商业务发展,为外贸转型升级提供了保障,助力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开拓更大的海外市场。
深圳海关行邮监管处副处长林中青表示,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或“跨境电商”转关两种通关模式,全程实现无纸化,海关实时验放。
今年以来深圳跨境电商企业新增57家,通过释放政策红利,外贸企业可依法享受相应的通关、税收等政策支持,提高企业在疫情背景下参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加快“走出去”开拓更大的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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